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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广告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颁布以后,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广告法》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广告法》。首先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并带头宣传《广告法》。副省长王宗璋在黑龙江电视台发表了电视讲话,并在黑龙江日报发表题为《认真贯彻广告法》的文章;省工商局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广告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黑龙江日报记者的提问。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大庆、鸡西等市政府及工商局的领导也带头在当地报纸上发表宣传文章和电视讲话等。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还下发了《哈尔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其次,广告管理部门和广告从业人员走上街头宣传《广告法》,直接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据统计,广告法颁布后,全省有80%的广告管理干部和200余户广告经营者走上街头宣传《广告法》,同时张贴宣传标语千余条,印发宣传资料50余万份。哈尔滨市工商局组织7个区的广告管理干部和一些大的广告公司在市政府门前举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牡丹江市局还组织市区13家广告公司、8家新闻单位在群众密集的文化宫广场,通过挂横幅、放高空彩色气球、播放录音、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向市民宣传《广告法》,创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举办《广告法》培训班,提高广告管理和从业队伍人员素质,保障广告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广告法》颁布后,省工商局立即组织全省近200名广告管理人员及大的新闻媒介和广告公司负责人参加的培训班,培训宣传及业务骨干。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绥化、黑河等地市分别举办了广告管理干部和广告从业人员的培训班,培训人员达干余人次,为实施《广告法》,规范全省广告宣传、经营行为起到促进作用。
    开展专项广告整顿,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为配合《广告法》的实施,许多地市针对广告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各种专项广告整顿工作,收到较好的效果。佳木斯市工商局在《广告法》颁布后,利用元旦前一段时间。对全市广告市场进行了专项整顿,首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的张贴广告进行了清理,查出乱张贴广告主4户,收缴乱张贴广告工具20余件,特别是对医治性病的虚假广告进行处理,收缴自制伪劣商品、过期失效药品100余盒(瓶);其次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的医疗、医药广告进行整顿,先后制止纠正了夸大其辞、利用医生患者名义进行宣传的广告20余条,并对其中3条事实较为清楚的广告进行了立案查处,已收缴罚没款2000余元,收缴违法印制广告15000余份。同时还对美容广告进行了清理,收缴了一些不具备经营资格、进行虚假宣传的广告主的工具,并吊销一家吹嘘“七天换肤”的广告主的行医许可证。 (郭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