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人均收人创历史最高水平
1994年,全省乡镇企业和村级经济农民人均纯收入1489.3元,比1993年增加497.9元,增长50.2%,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民人均收入增加的原因有:
一、种植业生产的发展。1994年,全省农村(不含国营农场)粮豆薯总产231.3亿公斤,比1993年增加15.2亿公斤,增长7%,使总收入增加12亿,人均纯收入增加58.9元;经济作物、蔬菜瓜果等收入53.7亿元,比1993年增加9.4亿元,增长21.3%,使人均纯收入增加39.8元。两项合计增加人均纯收入98.7元。
二、乡村工业的发展。1994年,我省乡村工业发展迅猛,总收入达151.9亿元,比1993年增加65.6亿元,增长76%,人均纯收入增加109.5元。
三、其他各业的发展。1994年的林、牧、渔、工、商饮、运输、建筑和服务等业全面发展,总收入247.1亿元,比1993年增加115.5亿元,综合增长86.9%,人均纯收入增加178元。
四、粮豆薯产品价格的提高。1994年,粮豆薯产品综合价格比上年增长43%,每公斤平均价格提高0.333元,使农民总收入增加77.2亿元,人均纯收入增加111.7元。 (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