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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法制建设有新进展

1994年畜牧业法制建设又有新进展,一月份出台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条例》,这个条例解决了原《管理条例》与国家《草原法》规定不一致,有些内容规定不够全面的问题,对更好执法提供了保证。七月份省地县三级执法人员,深入市县和乡村,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52起违法案件,现场处理结案48起,现场罚款2.1万元。草原监理站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草原市县,对规范性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了执法程序不清,取证不足,及超越职权,处罚不适当等问题,之后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参加省法制局举办的规范行政执法学习班,提高了执法水平。同时,还组织讲习团,深入各市县集中办班,学习专业法规和综合性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胥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