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1994年,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一直保持着蓬勃发展的好势头。农机作用显著增强。1994年,全省农村农机总作业量已达6亿标亩,其中农村运输、非田间作业1.8亿标亩;田间作业4.2亿标亩。机械耕地面积7519万亩,程度为76%;机翻面积5315.2万亩,占翻地面积的91%;机械播种面积已达到6261.9万亩,占整个播种面积的65.6%。机械精密播种发展非常迅速,面积已达到4107.2万亩,增长15.3%,机械分层深施化肥达到4147.8万亩,增长8.7%;机械中耕5940万亩,程度为78.2%;机械收获1681万亩,程度为17.6%。农村60%以上的劳动量由农业机械承担,农业机械化的增产效益、替代效益、开发效益和增收效益更加显著,在发展我省农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农机后劲明显增强。我省多年来对大型农业机械发展采取扶持政策,一是基本上控制了大型农业机械大面积减少的趋势。从1990年初到1994年,全省共累计投入大型农业机械更新资金7.13亿元,年均投资1.43亿元,其中:省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1.1亿元,农民自筹资金近6亿元。共更新大中型拖拉机1.1万台,大型农具3.1万台,联合收割机1332台,使全省农村链轨拖拉机稳定在2.4万台左右,基本上满足了农业生产的需要。二是更新的大型农具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大型农具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增加,而且还实现了技术上的更新换代,在更新的大中型农具中,70%是新式的技术含量高的机具。三是农机具保管条件明显改善。全省共新建拖拉机库2万多个,80%以上的链轨拖拉机有了库;农具停放场(棚)1.8万个,改变了农具乱扔乱放的局面。四是服务设施和手段增强。新添置各种修理设备5000多(台)套,供油设施2000多(台)套,还有其它一些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的设备和基础条件都有所增加和改善。全省农村农机总动力已达870万千瓦,农机总动力已占农村人机畜总动力的86%;农机总投入45亿元,亩均投入45元,农机总值已占农村生产性固定资产总值的65%;大中小型拖拉机已达43万台,联合收割机6100台,各种配套农具12万台。
农机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我省农机服务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服务体系。从横向上看,管理、供应、制造、培训、科研、推广等体系健全;从纵向上看,县、乡、村、户层次完整,而且功能齐全。全省村一级农机服务队和各类农机经营户的代耕代运代加工等产值已达42亿多元;乡一级有供油站(点)近1000个,供件876个,修理822个,代耕代运500多个,产值达到近3亿元。在完成农机服务项目外,又积极拓宽服务领域,目前已有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十几个服务门类,服务功能日益增强,实现产值近亿元。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自身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全省1131个乡农机管理服务站,90%以上开展了多种经营项目,年实现利润1500万元,比1989年翻了1.25番。1992年以来县(市)级农机局办实体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在原有农机服务机构之外,又新创办实体300多个,仅县级加油站就100多个,短短两年时间产值就由零猛增到2亿多元,年实现利润1000万元。目前,市(地)、县农机局都有了自己的经济实体,消灭了空白,有力地保证了农机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国家农业部对24项农业机械化发展指标排序,我省有8项指标居全国各省市之首,另有8项指标居全国前十位。 (姜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