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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监督工作

1994年,全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以采伐限额全额管理为中心,以“三总量”控制为重点,积极进行超前工作,主动参与对重点林政案件的查处和林地、林权纠纷的调处,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五、六、七月份林业部统一部署,林业部驻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刘培相同志亲自带队,对穆棱、沾河、五营三个林业局1993年“三总量”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圆满完成了检查任务。根据国有林区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的需要,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林业部驻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林业部驻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编制为30人,内设综合处、资源监管处、林政监管处、森林资源资产监管处。林业部决定在驻各省区(公司)监督机构监督职责不变的情况下,授权监督机构负责以下管理职责:审核各森工企业年度采伐限额;核发各森工企业林木采伐许可证,核查伐区作业质量;审核征用、占用森工企业国有林地的申请、监督国有林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让、出租等林地有偿使用工作,审批森工企业占用林地的申请报告;核发出境木材运输证;审查森工企业木材出口计划;负责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有偿使用;依法行使林政案件处罚权。 (左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