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林区森林防火工作
1994年全省森工系统的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加强领导,抢前抓早,狠抓落实。全年发生山火8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起,森林火警7起,森林过火面积为63.2公顷,森林受害率为0.00931‰,比上级下达的0.5‰下降了0.49069个千分点。森工系统严格实行总局、林管局、林业局、林场(所)四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工具、各种渠道向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外来人员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法规、规定和要求,造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气氛。坚持严字当头,在防火期内对入山人员、车辆严格管理;对野外必要的生产用火严加控制;对重点时期、重点地域、重点人员严密防范;对严重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不法分子严肃查处。建立了3388人的专业和16714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省森工总局防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