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收费方式改革成果
1994年,对全省有130.4万户居民实行了用电收费方式改革,占居民用户的97.5%,吸储资金3053万元。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收费方式改革也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收费方式改革经历了由用户认识、理解到接受的艰难过程。电业部门的干部、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购电,并改善服务,延长时间,采取完善措施,制定购电管理办法、售电工作岗位责任制、购电工作安全工作措施等标准和制度等,有效地指导和推动了收费方式改革的深入;及时总结经验,引导过渡到购电储蓄,以储代购方式,并实行储蓄计息,使收费方式改革进一步合理化,增强了用户心理承受能力,取得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管理手段上,基本普及和应用了营业现代化管理技术,并有新的突破。大工业用户,低压电力用户的电量、电费计算发行已全部采用微机;130.4万户居民的购电储蓄业务全部采用微机管理;全省有18个供电局建立了微机局部网络;9个电业局全部与省电力局实现点对点微机联网;抄表器已由试点向面上推广;牡丹江电业局试行了电费电话自动查询和催费系统,采用现代化手段为用户提供适时优质服务;哈尔滨电业局试行了与银行微机联网,直接划拨电费以及引进以色列台区自动抄表装置的试点工作。 (李桂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