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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1994年,全省房地产业以宣传贯彻《房地产法》为中心,以深化房改为契机,实施两安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了房地产市场和行政管理,为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住宅建设
    1.以安居工程为主线,大力推进住宅建设。为加速实现住房小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居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大多数城市已开始组织建设安居工程。截止到1994年底,哈、齐、牡、佳、伊春等城市运用安居工程的建设方式共建住宅224万平方米,为城市居民解决4万套普通住宅。在此基础上,经调查研究,省建委组织起草了《黑龙江省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于1994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确定全省安居工程规模为近三年建设平价房1200万平方米,其中1994年300万平方米,1995年400万平方米,1996年50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400万平方米,等于1993年全省新建住宅总面积的29.3%,每平方米造价按不超过1000元计算,三年共需投资120亿元。并对建设标准、建设方式、实施措施、优惠政策、平价住宅使用管理、组织领导与管理等提出严格要求。1995年一季度十大城市主管建设的副市长将同主管建设的副省长签订安居工程责任状,全省安居工程将全面启动实施。经省组织申报哈、齐、牡市已列为国家安居工程试点城市。国家规定三个城市安居工程投资总规模为62500万元,其中地方自筹配套资金37500万元,并要求在开工前筹集到位50%。到目前为止,已筹集资金25500万元,达到配套资金的74.8%,其中房改资金为12800万元,单位自筹1400万元,开发企业投入1000万元,售房预收款10050万元,政府投入250万元,其余资金将按工程进度要求逐步到位,建设用地已全面落实,安居工程运作开始。
    2.虽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但城市住宅建设速度仍明显加快。
    1994年,全省建房总投资达93.24亿元,比上年建房投资总额119亿元降低22%;1994年全省房屋竣工建筑面积为1537.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建筑面积为1072.8万平方米,实有房屋建筑面积为26490万平方米,其中直管房1963万平方米,私房6239万平方米;实有住宅建筑面积15082万平方米,其中直管房1598万平方米,私房5906万平方米;1994年解决缺房63159户,人均居住面积实现6.8平方米,1994年全省向个人出售新建住宅35.8万平方米,回收资金97060万元;出售旧住宅319.3万平方米,回收资金33576万元,大力推行了集资建房,合作建房,有效地缓解了住房难。
    二、房地产综合开发
    房地产综合开发发展迅速,规模适度。由于受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影响,全省房地产综合开发投资幅度比上年有较大回落,但仍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和适当规模。1994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达46.4亿元,比上年63.3亿元回落27%;完成开发施工面积906.45万平方米,比上年1031.94万平方米回落13%;商品房竣工面积40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住宅363.72万平方米,比上年商品房住宅竣工面积413.59万平方米,降低12%;实现开发总经营额27.5亿元。实际交纳税费28926万元,实现利润16715万元。继1993年新建辽河、嵩山、胜利等230个小区基础上,又新建哈市的白家堡,大庆的府明等一批安居小区和住宅新区。住宅结构、质量明显提高,新建房屋整体功能齐全配套,环境优美。哈尔滨市的辽河、嵩山,齐齐哈尔市的红星,牡丹江市的东平安、二电厂,大庆的府明、怡园、龙南小区荣获1994年度省级模范文明住宅小区光荣称号;哈尔滨市的地德里,齐齐哈尔市的丰恒、永春,牡丹江市的为民、毛毯厂,大庆的测井,鸡西的奋斗,双鸭山的文南,鹤岗的红旗小区荣获1994年度省级文明住宅小区光荣称号。
    1994年通过年检,全省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543家,其中,全民379家;联营7家,股份制61家,合资58家,独资5家,私营1家。全省有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建设部批准晋升为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省内涌现建设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占30家,为促进开发经营机制转换和全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坚持开发与开放相结合的路子,部分企业招商引资,走向世界占领国际开发市场,收到较好的效果。
    按照省委、省政府“开辟第二战场,进行二次创业,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要求,向全省开发企业发布了倡议书,并按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要求,实行新企业新制度,突破过去单一国有经济模式,私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始试点,正在运行中。
    三、房地产市场
    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市场交易和价格管理得到加强,市场行为日趋规范,市场管理体系逐步形成。1994年全省房产买卖成交面积达717.2万平方米,成交额实现227813万元,其中:住宅570.4万平方米,成交额为160838万元;办公用房7.4万平方米,成交额为4858万元;商业用房109.2万平方米,成交额为61341万元。
    全省房屋出租面积为1832.5万平方米,租金收入8170万元。房地产评估队伍逐渐壮大;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而出现的一种特殊行业,在现今房地产市场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必将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加活跃。
    四、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
    1.以深化房改为契机,突出政府职能,强化产权管理。结合全省实际,对全省产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复查,对海林等个别企业乱发证问题进行了严肃纠正,并按房地产法的要求,对友谊、宾县、泰来、五常等管理体制及管理职能进行协调理顺;通过依法管房,有效地理顺了农场、森工、铁路、各统配煤矿的关系,强化了政府职能,加强了行业管理。
    2.以开展产权达标为手段,强化产权管理上新水平。按建设部司及省年度要求,积极开展产权管理达标创优活动,1994年组织申报的佳木斯产权处、七台河产权处、富锦市房地局、海林、牡丹江郊区房地局产权管理工作分别被建设部授予1994年度全国产权管理标兵单位和先进单位光荣称号。截止到1994年底,全省实现国家标兵单位3家,全国先进单位12家,省标40家,占全省市县的51.3%,全省产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产权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
    自《房地产法>颁布实施以来,结合黑龙江省实际,1994年分别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细则》、《黑龙江省涉外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细则》、《黑龙江省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实施细则》、《评估事务所资审办法》、《危险房屋鉴定资审办法》、《省城市建设动迁承办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等规章,使相应的配套法规进一步得到完善,使整个产业管理有法可依。 (徐 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