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发展水运新举措
按照省委、省政府开辟第二战场,搞好二次开发的战略部署,为加快黑龙江水运事业的发展步伐,黑航局制定了“五加快、五放开”发展黑龙江水运的新举措。
——加快水上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打通从松花江干流和黑龙江中下游经俄罗斯出海的江海联运主通道,尽快使江海联运、海运形成规模。到2000年,建立一支拥有船舶23艘、总吨位10万吨的江海联运船队,形成年运量50万吨规模。
——加快促进沿江经济带的发展。切实搞好沿江大宗运输物资的分流,充分利用水运运量大、耗能低、适合大宗运输的优势,把一切可以通过水运的物资全部分流走水运。
——加快引进高新技术。加快水翼船、气垫船等高性能船的研制工作,自行设计制造一批适合省情、国情的高性能客船;加速对现有推船和驳船的技术改造;尽快研制短途区间、鲜活货和对外贸易运输的快速、高效的小型机动船,尽快引进推广集装箱运输。
——加快转换水运企业经营机制。加快公司化改造,在企业内部,凡有条件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和租赁承包的,都要抓紧实行。对地方小型和集体水运企业主要采取国有民营、股份合作、个人承包租赁等措施进行改革。
——加快发展乡镇、集体、个体水运企业。坚持“国有、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新办水运企业,三年免收航道养护费、船检费减收20%,并帮助培训船员,提供技术指导。
——放开经营。继续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积极开发建立稳定的冬季生产经营部门路;发挥港口功能,积极兴办各种代理、代办、代储、代运、代销业务,延伸运输服务领域。
——放开水运市场。坚持“有水大家行舟”的方针,全面放开客货运输,特别是放开国际贸易运输,并积极帮助办理审批手续,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兴办江海联运。
——放开水运运价。取消“统一货源、统一平衡、统一运输”的规定,全面放开水运运价。
——放开建港和港口装卸。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方针,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兴建港口码头,坚持港口装卸千家船的原则,放开港口装卸,一视同仁地面向所有水运企业。
——放开造船和旧船交易。积极鼓励各单位投资造船,特别是江海两用船。凡旧船交易,符合营运条件的一律照发营运证书。 (朱明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