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贴现管理
1994年,根据总行规定,省内首次对专业银行持有的特定“五行业”和“四品种”企业的经过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了再贴现业务。全年共开办再贴现业务82笔,再贴现金额30268万元。从行业看,属于“五行业”贷款2.05亿元,其中煤炭行业贷款9650万元,电力行业贷款3800万元,冶金行业贷款3490万元,化工行业贷款3560万元;属于“四品种”贷款9768万元,其中,生猪购销贷款700万元,烟叶购销贷款1800万元,食粮购销贷款4668万元,棉花购销贷款2600万元。再贴现贷款发放的平均期限为120天,较1993年的信用放款相比,缩短约40天,周转次数加快将近一次。全省人民银行对每笔再贴现贷款的发放做到了严格登记审查。 (周逢民 董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