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保险良性发展
1994年全省农村保险业务收入4893万元,较上年下降48.6%,综合赔付率为70.85%,较上年上升了两个百分点。为贯彻保险总公司“以效益为中心,以核算险种为龙头”的精神,着重清理了空转虚列的业务,压缩了泡沫速度,停办了大部分国营农场“来五去五”的麦豆统筹业务;适当控制了规模小、赔付率高的险种;大力发展拖拉机、变压器等效益险种,稳步发展企业财产保险、个体工商户保险、农房保险;以两业险以及烤烟保险、场院火灾保险为龙头,积极开展商品型、外向型、创汇型农业配套险种,其它两业险业务采取非商品化经营手段,以收定支,控制赔付率,使核算险种和非核算险种的比例由4:6上升到9:1,扭转了农业保险“大干大赔”的局面。
1994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保险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争先创优活动”。各级公司以此为契机,探索农村保险改革的新途径,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了人保公司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增强了竞争能力。在这项活动中,有拜泉等23个县市公司被评为先进单位。停办创建保险先进县和清理农民负担,使农村保险工作难以开展。针对这种情况,各级公司大力宣传保险的意义、作用,使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广大农民认识了保险与负担的界限,产生了共识。特别是灾区在遭受意外时参加保险与没参加保险的得失事例,调动了参加保险的积极性,扭转了不利局面。 (安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