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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省“三资”企业迅速增加。外商在以实物作价投资中低价高报,以旧顶新、以次充好的现象不断出现,针对这一问题,黑龙江商检局把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工作列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一是从年初开始,省局和大庆、牡丹江、齐齐哈尔等商检局先后对所管地区的“三资”企业进行调查,摸清投资的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宣传有关法规,使社会各界形成共识。二是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先后派出20多人次参加培训。三是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和有关方面的配合。四是建立信息渠道,掌握有关技术和市场行情大庆商检局建立了涉外资产数据库,搜集和存贮了大量资料和数据,随时可查找有关价值鉴定方面的数据。五是通过地方立法对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加以规范。7月25日省人大通过的《黑龙江省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条例》将外商投资财产的品种、质量、数量、价值和损失鉴定列入了地方法定检验范围,并对外商投资财产的登记、申报、鉴定、验资的程序等作了原则规定,使这一工作的开展有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据,此外,依照《省商检条例》和国家商检局、财政部《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黑龙江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外商投资则产鉴定管理办法》。一年来,全省共受理外商投资财产鉴定业务55批,报价3259万美元,经过鉴定,降值42.1%,为企业中方挽回经济损失1372万美元。 (邓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