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进入消费品市场的进口商品
1994年,黑龙江商检局依据“省商检条例”的有关规定,会同哈尔滨市工商局、市消协和省市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对哈尔滨市消费品市场经销的进口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经销的进口商品是否具有商检检验情况通知单或其它检验单证;对国家商检局规定,属于实施质量许可证制度的进口商品,是否具有“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和是否加贴“CCIB”安全标志。重点检查了家用电器、钟表、照像机、化妆品、服装、皮革制品和卷烟等。经检查发现,进口商品无商检检验单证、商检安全标志不全、货证不符、产地与实际不符、质量与价格不符、假冒进口商品现象仍相当严重。哈尔滨某百货商店需补报验的进口商品为18类498种4880台(件),货物总值高达393.20万元人民币。(邓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