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1994年,我省幼儿教育事业步入依法治教的轨道,取得长足发展,呈现出国家、民办、个体创办幼儿园、学前班的良好发展局面,入托难、学前教育难问题,得到了根本缓解。其特点是:(1)各地根据“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幼儿教育纳入了政府工作之中。大庆市把幼儿教育与油田建设同步规划和发展,并把幼儿教育与各级领导政绩挂钩,使大庆市幼儿园的条件改善水平居全省之首。鸡西市政府通过政策调控,积极扶持幼儿教育,并以典型引路和召开现场会的形式,推动了鸡西市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2)动员依靠社会各方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各地都结合当地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兴办了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幼儿园和学前班,满足了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要求。目前,全省除教育部门办园外,企事业办园、集体办园比重不断增加,特别是个体办园发展更为迅速,全省个体幼儿园已占幼儿园总数的60%。(3)以规范化建设为核心,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我省依据国家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幼教法规,省教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幼儿园(班)规范化建设标准,对一、二、三类幼儿园(班)的设备、人员、管理、保育、教育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幼儿园(班)规范化建设。据统计,全省三类以上的幼儿园已占全省幼儿园总数的61.6%;各地(市)还都普遍建有1至2所标准较高的示范幼儿园,为提高当地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起到龙头作用。(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素质。我省依托3所幼儿师范学校,为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培养了一大批合格教师。与此同时,各地还针对当地幼师情况,坚持开展了岗位培训、函授、代培等形式,为提高教师文化、业务素质提供了良好途径。目前,全省幼儿教师文化达标率已达到86%,教师专业培训率达到60.8%。 (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