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高校和短线热门专业实行招生收费
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的综合教育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省教委在齐齐哈尔医学院试行国有民办大学改革试点;在黑龙江大学部分专业实行ABC类招生改革试点;在非师范类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社会急需的短线、热门专业实行按学生平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收费的改革试点。齐齐哈尔医学院收取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黑龙江大学部分专业的ABC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中,收取学费的标准是:A类,每生每学年同国家指令性招生计划内招生收取的学杂费、宿费标准相同;B类,每生每学年4000元,宿费50元;C类,每生每学年8000元,宿费50元。在非师范类院校及专业的短线、热门专业收取的培养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1500元,宿费50元。上述收费仅限于在经省教委批准的招生改革试点的高等学校及专业的1994年招收的新生中试行。其它高等学校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崔多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