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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所综合职教中心建设全面展开

根据省政府决定,从1994年开始,分期分批集中力量建好能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县级综合职教中心,把原来分散办的各类职前、职后等职业学校或电大分校集中办学。为保证综合职教中心的建设,省政府制定了《关于集中力量办好职教中心的意见》,出台了以县(市)政府自筹资金为主,地(市)配套支持、省拨专项作为导向资金给予扶助的多渠道筹措资金政策。从1994年开始,扩大普通中专定向合同委托生的招生计划,采取与综合职教中心联办专业的办法,为“两高一优”农业、乡镇企业培养中等专业人才;从全省农转非指标中划出1%的比例给建设综合职教中心的县(市),用于招收农村学生,实行收费上学,自主择业;各地(市)、县也制定了棺应措施,支持职教中心建设。遵照省政府的指示精神,以五常县综合职教中心为首的21所综合职教中心在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已按建校10条基本标准及办学模式的要求全面展开建设。五常县拨款220万元为综合职教中心建5400平方米的实验楼现已完工,1995年7月可交付使用。绥化市职教中心5100平方米的科技实验楼已建成,还维修了400平方米的原教学楼,改修了400平方米的宿舍楼。虎林县拨款4000万元完成了1400平方米的油厂和2600平方米的综合生产实习大楼的基建施工。牡丹江市职教中心8000平方米的实验实习楼已打好地基,1995年7月交付使用。密山、佳木斯等职教中心的建筑施工已启动。 (张淑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