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所公共图书馆被文化部授予“文明图书馆”称号
四年一度的“全国文明图书馆”评选表彰活动于1994年底结束。黑龙江省图书馆、哈尔滨市图书馆、齐齐哈尔市图书馆、牡丹江市图书馆、林口县图书馆、讷河市图书馆、海伦市图书馆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明图书馆”称号,并颁发了证书和奖牌。
同时表彰奖励的还有图书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省文管会图书馆处和哈尔滨市图书馆汽车图书馆被授予“图书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评为图书馆先进工作者的是:王科正(省图书馆)、张雁翎(女,佳木斯市图书馆)、王庆玉(鸡西市图书馆)、张桂芝(女,绥化地区文管站)、刘展(松花江地区文管站)、戚建林(伊春市图书馆)、朱艳君(女,鹤岗市图书馆)。 (董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