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1994年,黑龙江省卫生改革稳步推进。一是不断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制定下发了《关于医疗单位开展特需服务的暂行规定》。对改善卫生部门的运行机制,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保健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抓了市县级医疗保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省有41个地市县实行了不同形式的公费医疗制度改革。三是推行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院、站、校、所长负责制。借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经验,试行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等多种经营形式,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提高了竞争能力。很多单位主动找市场,挖掘自身潜力,扩大服务功能,增加服务项目,开展便民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保健需求,增强了医疗卫生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四是坚持对外开放方针,扩大对外合作交流。1994年,黑龙江省已与日本、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10多个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人口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五是建立卫生改革试点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以点带面。先后在牡丹江、望奎、肇东、勃利、绥化、海伦等市县进行了实施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农村卫生工作全面上和加强妇幼卫生保健等不同内容的改革试点,及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区经验,有力推动了全省卫生改革深入发展。
1994年,全省有医疗卫生机构7714个,其中,卫生部门所属卫生机构1986个,工业及其他部门所属卫生机构5506个,集体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219个,私人开业医院3个。全省有病床128390张,其中卫生部门医院拥有63378张,工业及其它部门医院拥有104298张,集体所有制医院拥有7769张,私人开业医院拥有47张。全省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3.28张。全省有卫生工作者235334人,其中卫生部门拥有117994人,工业及其它部门拥有104298人,集体所有制拥有7769人,私人开业医院拥有5273人。卫生技术人员为179362人,其中,卫生部门89921人,工业及其它部门77894人,集体所有制6306人,私人开业医院5241人。全省平均每千人口有卫生技术人员5.04人,有医生2.08人,有医师1.58人,有护士(师)1.45人。全年全省卫生财政拨款4.78亿元,其中正常经费4.02亿元,专项经费0.76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的3.36%,比上年提高0.46个百分点。至1994年底,全省卫生部门实有固定资产约15.8亿元,其中,房舍8.5亿元,医疗设备5.35亿元,其它1.95亿元。 (傅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