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口统计质量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提高计划生育统计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在全国开展统计法执法情况大检查的通知》以及国家计生委、省统计局、监察厅和省政府法制局对这项工作的具体部署,1994年,省计生委精心组织、制定下发了在全省计划生育系统开展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并结合“二五”普法教育,组织全省计生系统主管规划统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二五”普法函授学习。全省有2000余人参加了学习。通过开展全省计划生育系统统计法执法大检查,纠正了1993年统计中出现的违法现象,查处了一批违法人员,补报了1993年瞒报、漏报的出生人口。同时对1994年1至6月份统计数字重新进行了调查,提高了统计质量。
随着全省计划生育系统统计法执法情况大检查的深入开展,全省各地加大了统计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现象进行严肃处理。牡丹江、佳木斯、鹤岗和七台河等地及时将大检查的情况作了汇报,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认真查处;双城市、黑河市将统计工作检查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违法统计法的人员进行了处罚;双鸭山市统计工作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统计不实的问题,促进了工作平衡发展。同时,全省继续开展了争创“统计质量信得过单位”活动,经过省计生委检查验收,又有北安市、大兴安岭新林区等16个县、市、区被评为省级“统计质量信得过单位”。 (林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