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劳动法》颁布,全省各级劳动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8月下旬召开全省劳动领域改革座谈会,传达了劳动部学习贯彻《劳动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学习《劳动法》作了具体安排。尔后由省、地市、县逐级分层次地开展培训,截止到1994年末,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已全部轮训一遍,90%以上企业的劳资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还有一些市县对私营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业者进行了培训。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地在电台、电视台以及报刊杂志上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还利用厂报、厂电视广播进行宣传。同时,各地还重点抓了10月9日咨询日、11月下旬的全省《劳动法》知识竞赛以及12月中旬的宣传周三项全国统一部署的学习宣传活动。咨询日这天全省2万多名劳动干部走上街头开展咨询服务,全省共设咨询点4000多个,出动宣传车800多台,秧歌队100多个,散发传单69万多份。参加《劳动法》知识竞赛初赛的职工180多万人,约占全省职工总数的1/4,初赛后还由县、地市、省进行逐级的复赛和决赛,并通过电视进行了宣传报道,扩大了宣传普及面,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为《劳动法》正式实施做好准备。全省各地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检查方案,印发宣传提纲,参加检查的劳动干部1500余人,共检查各类企业7500多户,涉及职工100余万人。通过这次劳动用工大检查,使广大职工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劳动法规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使用人单位增强了遵法守法、依法实施劳动管理的自觉性;同时也锻炼了劳动执法队伍,为下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作了比较充分的准备。 (黄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