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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保护重点企业

全省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对重点企业的合法权益实行挂牌保护,共为1478家国有、集体、乡企、民营科技、私营及“三资”等企业挂了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常委联系重点企业和联络员制度,制定了企业收费、罚没、集资登记等措施。全年被挂牌保护企业共抵制各种乱收费事件612起,纪检监察机关为被保护企业解决“三乱”问题491件,使企业少支出费用1986万元。(樊玉本 孙成安 温 今 张 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