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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95年,全省法院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努力为经济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一年来,全省法院坚持加强管理和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以审判工作规范化管理为重点的执法机制,以实行错案追究制度为重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争先创优、奖勤罚懒为重点的激励机制,以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干部管理制度为重点的竞争机制和以物质装备建设为重点的保障机制,调动了各级法院和干警的积极性,强化了审判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整体功能。全省法院共综合受理各类案件319524件,审结321422件(含旧存案件,下同),比上年分别上升11.3%和11.4%,其中受理各类一审案件234953件,审结236035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0.8%和11.2%。在深入开展依法清欠、清贷、清税的专项服务活动中,共为企业清收外欠款、为金融部门清收逾期贷款和为税务机关清收拖欠税款33.7亿元,比上年增加27.2%。全省201个法院全部被当地或上级党委和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全省法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并荣获文明单位建设先进系统标兵称号。(李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