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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梅等十大优秀法官荣立一等功

为了弘扬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省高级法院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于1995年5月发动全省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开展评选“十大优秀法官”活动。在这次评选活动中,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秀梅、哈尔滨市动力区人民法院民庭审判员邱风兰、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才同方、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院长杨耀光、虎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魏贵庆、东宁县人民法院道河人民法庭庭长张彦、兰西县人民法院榆林人民法庭庭长潭洪利、肇州县人民法院院长高守志、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郝殿生、双城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士伟,被评选为黑龙江省“十大优秀法官”。为表彰先进,省高级法院于1995年8月10日作出决定,为以上10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李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