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贿赂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罪案5023件,立案3105件;其中贪污案1207件,贿赂案.521件,挪用公款案821件,万元以上大案1937件。共立5万元以上特大案件533件,比上年增长30.64%;50万元以上53件,是上年的2.7倍;100万元以上罪案27件,是上年的3.9倍。共立案查办构成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10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上年为3人)。查办要案数量比上年增长26.4%,一些案件在全省甚至在全国都有重大影响。共立案查办构成犯罪的“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611人,比上年增长15.13%。立案查办构成犯罪的各类公安、司法人员259人,比上年增长23.33%;其中有不少是院、局、队、所的实职人员。查办构成徇私舞弊犯罪的司法人员85人,是上年的2.5倍。立案查办偷抗税罪案375件,假冒商标罪案38件。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亿元。(刘 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