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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检察

全省监所检察工作以办案为重点,带动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开展,保证国家法律在监管改造工作中的正确实施,全面完成了监所检察任务。共办理监管改造场所干警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案件82件100人,其中贪污、受贿和行贿案件20件20人、徇私舞弊5件7人、玩忽职守3件3人、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10件12人、其他案件19件27人,大要案10件11人,办理监管改造场所经济、法纪案件处于全国领先位置。执法检查中,发现各类违法问题4029件,纠正解决3441件,纠正率为85.4%;发现各种不安全问题1429件,纠正解决1400件,纠正率为98.2%。共批捕起诉“两劳”人员案件216件245人,比上年上升46.9%,准确率为100%。驻在检察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大提高,看守所检察规范化达到100%,驻“两劳”检察经常化、制度化达到96%。(王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