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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劳改单位统一更名

根据司法部发通[1994]065号《司法部关于统一规定监狱管理机关和监狱名称的通知》精神,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下发黑编[1995]4号文件《关于统一监狱管理机关和全省监狱名称的通知》。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劳改局改称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全省各劳动改造管教支队一律改称监狱。1995年2月19日,全省劳改单位全部更改名称,省直监狱系统于3月4日启用新印章。(毛国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