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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95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贯彻落实《审计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维护国家财经法纪,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共审计7898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96071万元;增加财政收入5980万元,财政收缴罚款金额2400万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1407万元,追还被侵占、挪用资金27241万元,节省基建投资728万元,共为国家增收节支37756万元。
    一、开展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强化对国家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省审计厅和有关市、县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试审,发现少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罚没款未缴预算收入15713万元和部分财政周转金投向不合理等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按照《审计法》的要求,省审计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1994年、1995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突出反映了我省当前在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一是财政预算管理问题;二是贯彻落实农业投入和扶持乡企发展的财经倾斜政策问题;三是“三乱”问题;四是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五是重点项目匹配资金问题。
    二、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审计,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规定,以接受财政补贴较多、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为重点,审计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组织对煤炭、制糖、化工建材、乳品、纺织等66户重点企业进行了审计,查出国有资产流失、流动资产严重不足、企业不合理负担加重等9个方面问题。组织10个市、县审计机关对邮电及其所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重点检查通信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情况,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8712万元。对53户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审计,查出截留、挪用财政补贴金额1847万元。对91个新华书店审计,查出隐瞒收入、乱挤乱摊成本等违纪金额1157万元。还对22户中外合资企业进行了审计,查出国有资产流失497万元。
    三、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和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对省、市(地)级21个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共审计资金总额50亿元,查出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漏欠缴各种税费等违纪金额7155万元,以及建设资金缺口10亿多元、部分项目概算投资额调增幅度大、投产后效益差等问题。对35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34081万元,查出无资金来源、资金不到位上项目、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各种违纪金额5551万元,以及计划管理不严、财务管理薄弱等问题。对全省197项基本建设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审查项目投资额45亿元,查出高估冒算、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金额5807万元。对亚冬会赛事项目建设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促进了项目的实施,保证了亚冬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审计署的授权,对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支机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查出信贷资金运行质量普遍不高和帐外固定资产较多、管理较乱等8个方面的问题。对全省建设银行系统减利增亏和潜亏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四、对农业、外资运用等专项资金的审计,促进政府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改进工作,加强了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各级审计机关对45个市县两个年度的农业资金筹集、投入、管理、使用进行了审计,对此,省政府召集省财政厅、省计委等9个部门,听取了审计厅关于农业投入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农业投入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投入不合理等9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3条落实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整顿措施,切实加强农业资金管理。现已归还原资金渠道6333.6万元,占应归还原资金渠道的67.24%,收缴财政58.6万元,退还单位和个人64.3万元,占应退还单位和个人的90.4%。全省对142个法院、检察院的办案收费、罚没款物进行审计,查出隐瞒、截留、坐支诉讼费、罚没款和挤占、挪用应上缴收入、无偿占用企业资金等违纪金额1289万元。对9个国际金融组织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出具对外审计报告2份。对全省农机系统农机事业费、专项资金、农机监理收费等项资金进行审计,查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坐收坐支等违纪金额1439万元。组织各地对541户大中型企业和重点企业专项审计,查出侵占企业钱物的党政机关95个,金额517.9万元。还开展了“希望工程”捐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贺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