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监督管理
开展了黑龙江省天然矿泉水调查评价工作,基本查明了省域内矿泉水类型、分布规律。并在《黑龙江日报》上对经鉴定通过的135处矿泉水予以了公告,其中:当年鉴定矿泉水水源25处,并配合地矿部、卫生部对全省6处矿泉水厂的水源水质进行了年检,使我省矿泉水资源的开发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专项调研,1995年7月牡丹江市兴隆镇天仙宫发生滑坡,滑坡体积达7.7×104m3,滑动距离5.4m,其前缘延覆到牡丹江市南环公路面4m,对牡丹江市人民生活及交通运输影响极大,通过调查提出了专项论证报告和具体的整治措施,为当地政府对该项灾害的治理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开展了以绥芬河、北安、海伦、铁力、安达、肇东、尚志、密山、五常、阿城、双城、五大连池、同江、富锦、勃利、东宁、海林、加格达奇、讷河等19个市(县)为单元的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查明了地下水开采现状,指出了供水方向,确定了超采区和有潜力区,为地下水年度取水计划的制定及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陈铁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