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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矿行政建设

在机构改革中,省政府已根据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决定成立省地矿厅。省局领导和有关负责同志也多次赴有关地市,与政府主管领导及编制部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为市(地)地矿行政机构进入政府序列创造条件。截至1995年末,省政府已批复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等6个市的机构改革方案中全部保留或增设了地质矿产局。(赵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