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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市场管理

1994年省人大通过《黑龙江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条件》和省计委批准成立黑龙江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办公室后,部分地市也积极行动,筹备建立相应的机构,全省信息市场管理工作也逐步展开;完成了六厅局联合起草、下发的《关于认真执行<黑龙江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条例>的通知》和《黑龙江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解释》及《黑龙江省经济信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等几个文件,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信息市场管理的具体工作。这些文件的出台,为《黑龙江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条例》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我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了一大步;完成了全省信息市场的调查和《黑龙江省“九五”至2010年信息市场建设与发展规划》起草工作;省中心还对各地市县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培训。(黄纪中 朱凤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