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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污染农产品开发

无污染农产品,是指没有受到对人产生有害后果的物质污染的农副产品。1994年4月,经省编委批准,成立了黑龙江省无污染农产品检测中心。
    1995年,“检测中心”向省商标事务所申办了无污染农产品证明商标的登记注册和产品受理范围手续。3月份,省农牧渔业厅发布了《黑龙江省无污染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5月份,获得了省技术监督局审定发布的“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无污染农产品》标准文本(DB23/388-95),确定了无污染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指标(包括农田灌溉水质、生产加工水质、大气质量、土壤质量等指标)和农产品卫生质量指标。截至1995年底,经“检测中心”初审,黑龙江省农牧渔业厅终审,共审定无污染农产品五个单位,颁发证书并授予标志使用权。他们是:宁安镜泊粮食制品有限公司的“东京城”牌大米,海林市农业技术开发公司的“海浪河”、“威虎山”牌大米,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白音诺勒乡农副产品经销部的“绿珠”牌绿豆,哈尔滨市群力乡嘉农无污染产品经销公司的蔬菜和肇东市昌五镇无污染农产品产销公司的“二牛心”白菜、“长白”大葱。(陈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