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审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是保证集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搞好财务审计是解决集体经济存在的前清后乱、边清边乱问题的有效途径。到1995年底,全省已有64个县(市)、1114个乡(镇)组建了审计机构,配备专兼职审计员3354人。
1995年全省各级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进一步贯彻《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暂行规定》,全省共审计10472个单位,发生违纪行为的单位2872个,占27.4%。审计金额30亿元,违纪金额7010.4万元。全省共立案4682起,立案金额5875.9万元,已收回2259.8万元,涉及16358人次。其中贪污305起,已审结272起,金额124.2万元,涉及512人次,已追缴100.9万元;挪占公款892起,已审结771起,金额547.9万元,涉及1496人次,已追缴500.5万元。1301个单位被处以罚款178.5万元,283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2人。(周春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