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子厅按新职能运作
根据省编委黑编[1995]68号文件,原省电子工业局改为省电子工业厅,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电子行业的职能部门。机构改革后的主要职责是:在实施全行业管理的条件下,统筹规划产业方向,组织协调产业发展,组织指导科技进步、信息引导、拓展市场、掌握政策、服务企业。为加快全省电子行业的“两个根本转变”,省电子厅的职能从三个方面进行转变:一是从单一、封闭的系统内管理转向电子行业的宏观管理。加大全方位招商引资和嫁接改造力度,从方向上、规划上引导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二是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直接管理转向依靠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间接管理。将企业行使的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等项权利下放给企业,指导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从主要搞项目、产品、资金等具体审核审批转向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在开拓市场、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方面进行协调。机构改革后的省电子厅人员减少34.2%,内设机构减少30.7%,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都有所提高。(钟 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