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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业厅四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黑龙江省轻工业厅在组织协调轻工业生产经济工作中,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在各个时期确定并采取两个文明建设互为促进措施,有利地推动了全省轻工业经济工作的发展。省轻工业厅于198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在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黑龙江省轻工业厅在实施构筑龙江轻工业新格局发展战略中,以两个文明建设再登新台阶为目标,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表率作用,继续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使轻工业经济工作与文明建设实现了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全面地完成了全省轻工业“八五”计划的主要战略目标,龙江轻工新格局已具雏形。自1989年至1995年,经省复查考核,被确定为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四联冠”的荣誉。(庞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