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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涤集团列为百户试点单位

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1994年11月被国务院确定为百户现代企业试点企业。1995年9月28日省政府和国家经贸委发文批复试点方案,正式进入试点实施阶段。
    根据省政府关于授权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投资主体的批复,及《公司法》的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不设股东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责操作,对下属子公司实施规范管理。通过授权经营,对国有资产重组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集团公司的一业为主、多元、多品种、跨区经营,拓宽经营领域。目前,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张滨馥 温如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