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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销售

1995年,全省批发销售卷烟85.17万箱,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100.2%,其中地产烟销售率为84.5%,比计划目标提高3.5个百分点。全省卷烟商业实现利润1.7亿元,比上年增长7%。
    省局(公司)在卷烟调批价格上统一管理,并对各级卷烟批发企业的经营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加强对行业内部经营行为的监督力度,维护了卷烟市场的流通秩序。各市、县烟草公司以边远农村乡镇为重点,延伸卷烟三级批发销售网络。全省已有卷烟自营批发网点571个(含流动批发车),另外设立卷烟委托批发网点339个,网点总数与乡镇之比已达到1:1.3。在健全网络的同时,实现了销专结合、净化市场的功能。(郭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