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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将城市环境定量考核目标体系纳入市长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省辖市、地进行抽查考核监测数据的管理体制,使其逐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各市、地抓了烟控区建设,年底建成400km2;噪声污染防治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全省加大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对治理项目进行重点建设、检查和验收。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强水的保护,对省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和15个大型水库水质现状进行了调查,起草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报告》。七台河、尚志等地采取措施强化了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强化了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和施工噪声污染的环境管理。省环保局与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汽车尾气污染管理的通知》,筛选推广了有关技术和设施。与俄罗斯阿穆尔州会晤,成立了双方技术小组,研究标准对接。拟定了《黑龙江省过境汽车尾气管理办法》,与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第三产业、文化娱乐场所环境管理的规定》,制定出台了《关于施工噪声环境管理暂行办法》,推行了施工许可证制度。此外,加强了放射性环境管理工作。在全省开展了放射性源申报登记工作,对重点放射性源,进行了收贮和管理。加强了对医院放射性污染源的监测并制定防护治理措施。(韩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