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理
全面推进了环境监理制度的实施,加强了一线执法队伍的建设。监理制度在我省实施主要特点,起动快。全省已有43个县(市)经当地政府批准,建立了环境监理机构,全省专兼职环境监理人员总数已达1000多人。力度大。《黑龙江省环境监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三查两调一收费”加大了力度。加快了监督频率,强化了现场的监督检查,扼制了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加强了执法人员对企业的面对面的服务。规范化。在对国家和省监理试点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实施监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使其逐步规范化。(韩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