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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哈局按铁道部的要求改革了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1)新办法与职工基本工资相对脱钩,1995年1月1日后,基本工资增长和标准提高不再作为养老金计发基数;(2)从1995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3)停止了职工退休时增加10%退休金的规定;(4)建立了个人缴纳养老金的机制;(5)退休时分别列出部、局承担的养老金。企业承担部分逐年转化,使职工养老金水平与个人缴费挂钩。自1995年7月1日起全局按新办法共办理了337名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审批手续。(孙磊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