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站荣获“十佳单位”称号
1995年11月,哈尔滨站荣获全国职业道德“十佳单位”称号。连同朱莲香1994年当选全国十大职业道德标兵,全国铁路系统唯一的两项殊荣都产生在同一个单位—哈尔滨站。哈尔滨站党政领导把职业道德建设纳入规范的企业管理之中。他们发动全站职工制定出《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干部公仆形象规范》、《党员先锋作用规范》等8种规范细则,从服务形象到言谈举止,都规定得仔细而分明。在规范企业行为严格要求下,全站职工人人大练基本功,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了两个文明一起上,站领导又狠抓发展多元经济,用雄厚的物质基础去促进职业道德建设。现在他们建起了占地12公顷的养殖场,兴办了与外商合资的企业,全年多经收入达3000多万元。“我是哈站人,塑造哈站魂”已成为全站职工自觉追求的行为目标。为旅客排忧解难已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王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