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信贷资金管理

一、1995年,根据“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从强化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人手,严格控制信贷总量和规模。一是货币投放和贷款限额均控制在总行批准的计划限额内,全年没有出现超规模放款情况。二是按时、足额完成总行下达给黑龙江省的2.5亿元再贷款的回收任务。三是每日对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存款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全省金融机构备付金情况,并每日上报总行,为上级行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四是全省人民银行再贷款的发放,严格控制在总行核批的限额内。五是全省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发放的再贴现贷款控制在总行批准的额度内。
    二、灵活运用调剂资金,保证专业银行资金正常运行。省人民银行全年累计发放临时调剂资金和短期融通资金88亿元,解决了省直各专业银行资金营运中的头寸不足及旺季农副产品收购过程中出现的临时性资金缺口,确保了专业银行资金营运的正常需要,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经济发展。
    三、积极办理再贴现贷款。根据国家信贷和产业政策要求,省人民银行加大信贷倾斜力度,全省全年累计发放再贴现贷款400多笔,金额10.82亿元,重点支持全省煤炭、冶金、机械、化工及食糖、烟叶、生猪等产业产品的生产发展。(省人民银行资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