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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

一、加强外债管理,严格审批对外担保。截至1995年末,全省外债企业450家,外债余额102193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379万美元,增长25%。在管理方面:认真做好外债统计监测工作;按政策和审批权限做好外债登记、偿还的审批、核准工作;把专项调查和检查及外债审计相结合,逐步开拓工作新局面;加强外汇外债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宣传面,使企业外汇管理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严格外汇担保的审批工作,督促担保机构办理登记和注销手续。全年共办理注销24笔、金额2053万美元。
    二、加强对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的监管。1995年底,全省共有194家金融机构开办了外汇业务。围绕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4个方面,重点抓金融机构的监管。检查考评省内各家金融机构1994年度资产负债比例、外汇资产质量、经营效益情况;检查掌握各金融机构执行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情况;加强金融机构审批工作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监管工作,设专人负责监管各银行挂牌汇价执行情况,并定期通报。外汇查处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共对323个涉汇单位进行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497万美元,收缴罚款10万元人民币,有效地打击了外汇领域里各种违法乱纪活动。(省人民银行外汇管理检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