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
我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领导和管理。农村信用合作社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在县以下农村按区域或按乡镇设置机构。到1995年底,全省共有县(市)联社75个,县(市)联社营业部72个,乡镇独立核算信用合作社1152个,非独立核算的信用分社76个、储蓄所759个、村屯信用站10912个,形成了以县联社为龙头,以乡镇信用合作社为主体,以分社和信用站为基础的遍及全省城乡村屯的机构网络。到1995年末,全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余额已达1190086万元,各项贷款余额725426万元,资产1588370万元。(叶江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