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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体制改革

根据“两条线”运行经营体制的要求,国有粮食部门的财务体制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从1995年1月1日起,全省改变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政策,取消市县粮食亏损包干指标。对政策性经营的粮食及管理机构,仍由省财政给予费用补贴。同时,严格区分企业行为与政府行为,粮食企业不再承担政府行为造成的经营减利或亏损;按购销同价供应给农村的救灾粮所发生的经营费用和平抑市场粮价抛售粮食所发生的差价支出,由粮食风险基金解决。粮店经营的保居民基本口粮限价销售的粮油商品,实行批零差价经营,执行8%的批零差率。(陈殿才 闫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