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地区加大教育投入
绥化地区全面落实按农民人均收入的1.5%到2%计征农村教育附加费,年可征收教育经费6625万元;恢复人民教育基金制度,主要执行对职工干部、个体工商户、运输户、各类企业的征收。安达市今年仅此一项集资250万元;建立“普九”专项基金,地区行署要求各市(县)安排机动财力的10%,用于九年义务教育专项补助费;加大农村教育集资力度,全区实施“174工程”,即大市(县)每年集资1000万元,中等县集资700万元,小县集资400万元,平均全区每年可集资7000万元;理顺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全地区各市县教育经费划归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姚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