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所院校实行招生“并轨”
1995年,省属9所非农非师类高等学校中的60多个本科专业,率先实行招生“并轨”。这9所院校是黑龙江大学、齐齐哈尔轻工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学院、佳木斯工学院、佳木斯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实行“并轨”后,这9所院校中的本科专业招生不再区分“公费生”、“委托生”、“自费生”,招生计划形式均为国家任务计划。录取时,实行一个分数段,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到“并轨”专业的每个学生每年要交纳800~3500元不等的培养费用。“并轨”专业的学生毕业时,除享受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按合同就业外,实行在省内自主择业,政府派遣。为保证符合录取标准而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同样有上大学的机会,有关部门先后拨专款320万元作为特困学生的专项补助基金、奖学金、贷学金、勤工俭学基金,并发动社会各界建立特困生奖、贷学金,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学校设立定向奖学金。实行这一新的招生制度的9所院校也按1:1的比例筹集奖、贷学金和勤工俭学基金。(崔多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