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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制改革

1995年6月12日,省政府批复同意由省教委拟订的《关于我省部分职工高校调整联合的意见》。《意见》所涉及的5个地市和7个省直主管部门已按联合方案运行。齐齐哈尔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职工建筑工学院独立办学,更名为齐齐哈尔市建筑职工大学;齐齐哈尔市职工业余大学、第一重型机器厂职工大学、齐齐哈尔钢厂职工钢铁学院、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机电学院、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工学院、齐齐哈尔市建材局职工大学、齐齐哈尔市机械冶金局职工机械学院、齐齐哈尔造纸厂工学院8所学校联合为1所,校名为齐齐哈尔市职工大学。牡丹江市职工大学、牡丹江市机械局工学院、牡丹江市轻工职工大学桦林橡胶厂分校联合办学,校名为牡丹江市联合职工大学。牡丹江市轻工职工大学更名为黑龙江省二轻职工大学,面向全省服务,隶属省二轻工业局。佳木斯市职工大学、佳木斯市联合职工大学、佳木斯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联合为1所,校名为佳木斯市职工大学。鸡西市职工业余大学,鸡西市经委职工大学联合为1所,校名为鸡西市职工大学。伊春市职工大学、西林钢铁厂职工工学院联合为1所,校名为伊春市职工大学。1995年,成人高校调整联合后,已有67所,虽比上年减少9所,但学校的总体办学规模已经扩大,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整体办学效能进一步增强,对全省的成人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单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