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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教育

完成了1991—200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中“八五”阶段的各项指标(平均每个行政村有1.2名乡村医生,50%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或相当中专水平),统计表明,全省平均每个行政村有乡医1.5名,达到或相当中专水平者占50%;达标县有37个,达标率为74%(不含省辖县级市),居全国第六位。(傅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