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监察
劳动安全监察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劳动法》、《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印发了贯彻《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宣传提纲和实施方案;突出抓了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层层分解责任和工作目标,签定了责任状。普遍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全省共查出工业生产安全隐患77359项,整改71631项,占查出隐患的92.5%。二是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会同省建委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整顿使用苯有毒物的企业;查处265项重大火灾隐患。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和《矿山安全处罚条例》。依法综合治理矿山安全,预防性检查3083个矿井,其中停产整顿979个;全省共查处矿山安全隐患6846项,整改率达64.4%。发生矿山死亡事故387起,死亡523人,比上年下降20.8%,结案率达到100%。四是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开展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各级劳动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政策和标准;分类进行安全监察资格培训,累计达800多次,提高了安全监察队伍素质;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的“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活动”。五是及时严肃查处事故。全省工业生产发生363起事故,全部查处结案。(王煊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