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1995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救灾救济工作推行分级管理新体制取得成效。全省及时下拨救灾款5631万元,为灾民解决口粮4200万公斤,修复倒危房屋6.05万间,保证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实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有89个市、县、区政府把救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到位救灾款额达2009万元;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开展综合扶贫,共扶持贫困户10.7万户,脱贫率达5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展开,全省已有103个县(市、区)1148个乡(镇)开展了社会养老保险,占乡(镇)总数的95%;投保农民已达229万人,占适龄人口的24.3%;投保额达8880万元,比年度工作目标超额完成4380万元。双拥工作成效明显,各地出资2870万元,帮助部队解决了实际困难;优先安置2万多名部队家属子女就业、落户、入学;组织14万个拥军小组和5000个志愿者小分队,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10万余件;全省表彰双拥模范城(县、区)和模范基层单位80个,表彰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个人42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面达到88.7%,户均优待179.8元,比上年提高17元,为9120户老复员军人维修翻建住房1.36万余间;安置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1.82万余名,占应安置的94%;第四批军休干部建房任务基本完成。城市社会福利稳步发展,全省社区服务设施已发展到2.27万多个,社区服务网点达5.9万个,为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创建标准等级院活动,经营管理加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全省依法整顿了410个软弱涣散的村委会,占应整顿数的30%;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建立符合标准的村民自治示范县(市)20个、示范乡(镇)202个、示范村1170个;城市在深入开展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活动中,涌现出400多个符合规范化标准的居委会;全省有22个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分获“中国乡镇、街道之星”和“模范村、居委会”的荣誉称号,有12名村、居委会主任被评为全国优秀村、居委会干部。
社会事务行政管理工作普遍、加强。及时完成了行政区划调整的报批工作,有44个市县实现了地名规范化,完成了18个县(市)14条边界的勘测任务;依法审批核准登记社团364个、取缔3个;婚姻殡葬管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分别达到98%和100%,火化率稳定在86%以上;收容遣送工作纳入希望工程和温暖工程,取得明显社会效益。
民政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全省社会福利企业和双扶经济实体发展到2630家,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和军地两用人才3万多人;全省投入了2675万元,用于福利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了产品科技含量,全年实现产值13.2亿元,利税1.5亿元。各地积极探索社会福利彩票发售的新形式,扩大市场,全省共发售彩票9947万元,筹集福利基金2984万元,成为民政经济的重要的生长点。(耿 煜)